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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23万多农民可享低保 原则上每季度发一次

2007-6-5 11:13:36 来源: 牡丹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普查近日结束,全市约有23.4万农村居民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据了解,我市现有农业人口751万人,其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234217人,占农业人口的3%左右。
 
  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凡在我市辖区内居住,具有我市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我市按800元执行)的困难居民,均可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农民居民与城镇居民混合家庭,已享受城镇低保的,不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低保对象实际收入达不到低保标准的,将对其差额部分给予现金救助。据初步统计,我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年现金救助达300元。农村低保资金将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以“一本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亚伟)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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