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菏泽 > 菏泽新闻 > 正文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联社: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

2008-4-2 10:42:22 来源: 中国金融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日前,为全面加强牡丹区农村信用社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山东省联社有关要求,成立了以联社主任邱现东任主任,联社副主任陈希湘、魏玉宽、吴玉民、李涛任副主任,联社12个部室经理为成员的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密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农村信用社保密工作。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按照《牡丹区农村信用社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保密工作。牡丹区农村信用社保密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守金融秘密,维护金融稳定、农村信用社及客户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金融保密有关规定,制定农村信用社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金融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一切金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金融工作法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

  第二条、涉及国家金融计划、联行密押、金库位置及其保障措施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

  第三条、金、银、现钞库存数及调运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路线不得泄露;

  第四条、未正式公布的存、贷款利率调整,不得泄露;

  第五条、未正式公布的人民币兑换外汇的比价,不得泄露;

  第六条、联行密押收发、拆封、保管、必须专人负责、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打听密押有关事项;

  第七条、项目电报要由专人负责填报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的,要信用社领导批准;

  第八条、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传真机上储存、传递金融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第九条、信用社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储蓄户的存款金额等存款信息,如需查询时,必须经过授权部门批准;

  第十条、凡泄露、窃取和出卖国家金融秘密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保密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类三密文件(绝密、机密、秘密,统称“三密”件)。

  第十二条、信用社业务类:

  1、发展规划、发展策略、竞争策略等涉秘资料。

  2、客户信息(包括存款客户信息,贷款客户、咨询客户、其他客户商业秘密)。

  3、密押、印鉴、密码(包括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业务系统口令,操作员密码等)。

  4、未发表的信用社业务资料,如:信贷档案、业务凭证等。

  5、注明“三密”的文件,未到公开期限的密件,重要会议纪要、记录,重要会议记录本。

  6、电脑重要资料(系统信息开发资料、未公开的各类产品信息、保密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竞争性的业务新品种及相关的业务信息、数据信息、应用系统源码等)、软件安装密码、计算机程序和保密技术资料。

  7、我社股票分红派息方案。(未公告前)。

责任编辑:宋莉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