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菏泽频道 > 法治 > 正文

菏泽天华房地产四季花城擅自开工建设,被罚2万元

2020-11-30 17: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30日讯(见习记者 付翔 记者 马静)近日,鲁网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菏泽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四季花城,部分楼盘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被处于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菏泽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四季花城,该项目1#楼西侧商业裙房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现状符合经批准的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但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作出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处罚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处罚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

  据处罚信息显示,菏泽市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743357764T,法定代表人刘涛。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