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村民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菏泽高新区警方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对影响疫情防控秩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案情通报
2022年7月29日15时许,菏泽高新区吕陵镇某某村村民蒋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酒后私自外出至某某村村口防疫卡点,不听劝阻且辱骂、殴打卡点志愿者,造成较坏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
菏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