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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无“违” 安全你我他

2023-05-29 13:17:5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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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9日讯 5月28日9:20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郓城收费站执勤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鲁R牌小型轿车涉嫌驾驶证异常(暂扣),接到预警信息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研判分析,在锁定嫌疑车辆相关信息后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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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将该车拦停后,对车辆、人员证件仔细进行检查,并调取近期的视频监控进行比对,发现副驾驶在5月27日15时开过这辆车。

  虽然当时驾车的并非李某,但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副驾驶承认了今天有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据悉,李某驾驶证于2023年2月因酒驾被交警暂扣,想着交警很少会检查驾驶证,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将车交于无证假证人员驾驶的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驾驶证吊销。(通讯员 高小宣)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