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状供地”落地实施,菏泽曹县黄河故道湿地公园项目可节省建设用地13125亩

2020-12-07 14: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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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7日讯(记者 刘小玉 潘长江 通讯员 武大鹏)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助力乡村振兴,菏泽市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规范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点状供地”的重要性

  “点状供地”是国家新出台的一种土地获取方式,点状是相对于原来的片状而言,是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在发展乡村旅游、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新尝试。“点状供地”对比大块拿地的方式更加节约用地成本,也更有利于乡村休闲项目的落地建设。在乡村休闲项目中,传统整片式供地方式,由于项目占地较大,用地多,容积率低,政府供地紧张,以及农转用、占补平衡指标等问题,使得项目难以落地;乡村旅游项目,一般出于环境和景观营造的角度考虑,设施设计属于较小型且分散,按传统的成片用地的供给方式,会造成很大的土地浪费;传统供地方式,对资金要求过高,而乡村旅游项目资金回报期又较长,投资方即使再有钱也难免感到犹豫和吃力。因此,点状供地更符合现实情况,有利于乡村休闲项目的发展。

  组织座谈交流,确定实施“试点”

  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状供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具体开展“点状供地”试点工作进行了座谈,对曹县土地利用现状和供地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商讨曹县开展“点状供地”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经过全面考察论证,并通过与曹县黄河故道湿地公园项目负责人座谈交流,选定以曹县黄河故道湿地公园项目作为“点状供地”试点工作的实施对象。目前,该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共办理用地手续60.6亩,仅土地价款一项就节约资金6.56亿元,节约建设用地7625.4亩,“点状供地”成效凸显。

  黄河故道湿地公园项目概况

  据了解,曹县黄河故道国家生态湿地公园位于曹县城区西邻的黄河故道滩涂上, 距离菏泽45公里,河南商丘50公里,曹县县城10公里,距离规划中的曹县西高铁站9公里,紧邻新220国道,是城市近郊生态游憩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菏泽市域旅游布局规划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地处黄河故道休闲旅游区,是曹县积极融入菏泽黄河故道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发展生态旅游的重点项目之一。该湿地以太行堤水库为依托,由引黄干线、太行堤水库堤坝围合而成,规划面积13314亩(887.6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2880.5亩(858.7公顷),湿地率96.7%。公园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保护和恢复黄河故道湿地生态系统,有效发挥黄河故道湿地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净化水质、调节区域气候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益,实现规划区内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完整、景观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科普宣教设施完善和休闲娱乐条件优越的目标。以4A景区为近期目标,以5A景区的硬件标准打造“环境+景观+配套”的荷风故道湿地度假区的骨架,为后期升5A景区预留通道。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就“点状供地”工作及其他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向曹县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对“点状供地”工作,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部门调度会、县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实施“点状供地”。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曹县分局、住建、水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曹县“点状供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点状供地”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深入调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点状供地”作为一个新模式,没有现成的经验,为此,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业务人员到浙江省湖州市学习调研。“点状供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就曹县黄河故道国家生态湿地公园建设,根据该县用地类型制定了详细具体工作方案:

  (一)建设用地地块:一期建设项目,已经批复农转用的4亩建设用地,直接办理租赁手续;二期的5块建设用地,作为本次申报地块,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

  (二)建设用地加一般农田地块,把建设用地和一般农田分开,其中一般农田办理市批农转用,上报市政府;其中建设用地等农转用手续批转后,经县行政审批局批复规划许可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

  (三)一般农用地(含第二类农用地)办理市批农转用,上报市政府。

  (四)二期基本农田地块,在基本农田调整时,根据项目需求,调出基本农田,然后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调整为规划建设区,办理市批农转用,待项目建设时,再办理使用手续。

  (五)三期所有项目,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地块,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涉及一般农田和林地的地块,办理市批农转用,上报市政府;涉及基本农田的地块,与二期基本农田一起,根据项目需求,调出基本农田,然后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调整为规划建设区,办理市批农转用,待项目建设时,再办理使用手续。

  “点状供地”成效显著

  曹县“点状供地”试点工作,采取了租赁方式供地,打破了成片供地,动辄几十亩、几百亩大宗土地以划拨、出让用地的传统供地模式。一方面,节省了大量的用地指标,为全县的用地指标使用减轻了压力;另一方面,仅将项目建设中占用的建设用地供给使用方,而留下大面积的农用地保持原来的使用状态,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中,更好的为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据介绍,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一、二期共办理用地手续60.6亩,但建设总占地面积为7686亩(512.4公顷),假设全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2017年魏湾镇公共管理与公共用地三级地205元/㎡,进行用途修正后为164元/㎡,征地总价款大约为8.4亿元。而目前采用租赁的方式进行点状供地,仅将实际建设的地块转用为建设用地,其余的地块仍然保持原来的用途。实际农转用土地60.6亩,按照租赁的方式进行办理用地手续,租赁期限为20年,等同其他的土地租金为1200元/年/亩,20年共需租金为1.85亿元,仅土地价款一项就节约资金6.56亿元,节约建设用地7625.4亩。三期建设占地面积5628亩(375.2公顷),进行用途修正后为164元/㎡,征地总价款大约为6.15亿元。采用租赁方式每年需租金675.36万元,20年共需租金为1.35亿元。采用点状供地后,仅需要建设用地128亩,节省建设用地5500亩,土地价款一项节约资金4.8亿元。

  经初步估算,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三期全部完成后,采用“点状供地”可节省土地资金11.3亿元,节省建设用地13125亩。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