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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菏泽分行四项措施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9-05-22 09: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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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菏泽5月22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将关于从严治党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落到实处,根据省行从严治党暨纪检工作会议部署,菏泽分行多措并举,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引领作用,推动经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根据总省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省行巡察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目标,列明责任追究。强调党委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负责领导、推动分管部室、专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加强对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既要管好业务,又要管好干部,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主体责任。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分行党委要求各班子成员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及时纠正作风不实、损害员工利益、伤害员工感情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根据总省行党委要求,当前重点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查问题、抓整改,正风肃纪。整治工作坚持上下联动,以上带下,从党委班子成员抓起,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风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铲除滋生“四风”的土壤。强化制度执行,统一制度执行标准,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与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制度。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借助巡察、执法监察等形式,围绕财务管理、信贷审批、干部选拔、资产处置、集中采购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群众监督,推进党务、行务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载体等,创造条件让员工参与监督,健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机制,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各级班子建设,提高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涉及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内容的中心组学习,确保班子成员每年讲一次党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不断加大检查考核力度,通过巡察、责任制考评、执法监察和信访核查等手段,积极推动干部员工认真执行党纪行规。严格队伍管理,严惩违规行为,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行规、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从严查处因工作不尽责、失职、渎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行为,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做持续学习的模范,勤勉敬业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作风建设的模范,以先进的思想带领人,以规范的行为引导人,以过硬的作风带动人。(通讯员 李忠勇)

责任编辑: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