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9-04-04 14:0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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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清明将至,群众祭祀焚香、烧纸集中,各类祭祀场所、旅游风景区、文物古建筑等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期,江苏、山西、四川等地相继发生爆炸事故和山林火灾,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重社会影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严格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保障做细做实做到位,坚决确保全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立体防控。统战、民政、旅、林业、应急、消防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单位火灾防范措施、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火源是否落实专人看管,是否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林业部门要组织专人对菏泽市牡丹区国有经济林场实行防火监督巡查,增派临时护林员、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严防焚香、烧纸、春游野炊等引发火灾。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在林场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增强防火意识。清明节期间,各地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扫,安全使用火源,及时妥善处置险情。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大风天及野外用火警示。要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林场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旅游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针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强化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备战,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确保队伍随时能内拉得出,打得响。要配齐配足装备器材及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消防部门要加大对集中祭扫区、人员密集、大型活动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演练,协助做好林场火灾扑救工作。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街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指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身安全。

  菏泽市牡丹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943 

责任编辑: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