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卫健委开展2019《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2019-04-25 16: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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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菏泽4月25日讯(记者 刘小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菏泽市职业病防治规范(2018-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4月25日上午,菏泽市卫健委开展了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来自菏泽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十几家单位现场为市民开展了咨询、义诊等活动。向从业人员集中宣传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回答了群众关心关注的职业病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解了法规标准和政策,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职业病问题和个人诉求,有效化解职业病防治领域矛盾和风险。  

  什么是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具有不可逆转性,职工一旦罹患职业病,将对职工的身心健康产生巨大伤害,也会为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可见,做好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尤为重要。

  此次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了职业健康知识,增强了用人单位的的职业病防治观念,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同时也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