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菏泽市“中秋”假期出游温馨提示

2019-09-12 15: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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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2日讯(记者 子月 在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出《2019年菏泽市“中秋”假期出游温馨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2019年中秋假日将至阖家出游较为普遍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广大市民参团旅游时应谨慎选择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报名或交纳旅游团款,确认为旅行社工作人员或有旅行社授权再交纳旅游费用,建议直接到旅行社办公场所现场报名、交款并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二、旅行社业务属特许经营业务,广大市民参团旅游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可在经营场所查看是否悬挂《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游、台湾游时,还应确认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赴台游的资质。

  三、旅游合同及相应附件需明确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特别留心单方解除旅游合同的损失承担或费用扣除等约定,全面了解后再签字确认。

  四、“中秋”假日出行高峰预计会出现在9月13日和9月15日。因此,自驾游客应及时了解路况、景区情况,随时调整行程;要加强车辆的保养和检查,关注极端恶劣天气,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保证旅游品质与行车安全。

  五、通过第三方机构预订酒店宾馆的游客,付款后要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确定房间预定是否成功,防止到达目的地后无法入住;旅行中临时选择住宿的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宾馆酒店,应先谈妥价格后,再办理住宿手续,切不可不问价格,急于办理登记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六、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时,游客应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言行,防止损失扩大。应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购物消费凭证、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做到维权有依据。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如遇纠纷,可及时拨打旅游投诉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

  全国旅游咨询投诉服务热线:12301

  菏泽市旅游投诉电话: 5829788

责任编辑: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