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

2019-10-14 17: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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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4日讯(记者 庞洪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10月14日,菏泽市委市政府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议,动员全市各相关部门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奋战一百天,全面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措施: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源头管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住建、农村农机、文旅、教育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平面交叉口,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急弯、陡坡、临水路段,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的人群聚集区域等重点隐患路段的安全治理。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三是突出抓好严重违法清零。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坚持“零容忍”,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持续形成高压严管的强大态势,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四是突出抓好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以“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坚持和完善媒体曝光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化交通安全文化培育,倡导和传播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努力实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转变。

  会议最后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多方参与。各级各部门既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各履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