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先模风采丨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秉持忠诚担当 坚信法治力量

2020-01-07 16: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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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7日讯(记者 刘小玉)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拒绝黑暗,永远站在阳光的一边,面对邪恶,他们用法律捍卫公平和正义,勇敢亮剑。无数次,交锋,不见对手;征战,没有界限。于无声处,洞察秋毫之末;于无形间,决胜千里之巅。他们用一种坚持、一种信念,在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的探索中追求理想,用一种智慧、一种灵巧,在依法打击、有效防范的实践中实现梦想。他们就是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秉承忠诚担当,坚信法治力量,时刻与民同心,守护一方民安。

  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现有民警14人,面对经济犯罪发案不断上升,经济犯罪趋于复杂性和智能化的严峻形势,经侦大队在鄄城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理念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在加大侦办自侦案件力度同时,全力以赴做好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鄄城县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鄄城县经济秩序稳定。2019年被授予菏泽市“担当作为,乐于奉献”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重拳出击,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2017年,经侦大队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鄄城县有多家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互助,共同致富”的名义向群众大量吸收公众存款。大队长张汝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走访,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多起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案件受害群众遍及全县14个乡镇、3000余人,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受损群体主要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低收入群体,受损人员挽损诉求强烈,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及时破获案件,经侦大队迅速成立审讯抓捕组、资产查封组、资金追缴组。

  同时,队长张汝诗定期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及工作部署会,亲自审阅工作方案、准确把握案件各个环节。对合作社使用的房屋、财物,发放的贷款进行查封、冻结。牵头联系公检法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为案件的顺利办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6个月的缜密侦查,先后破获了“张崇坤、张秀珍集资诈骗款案”“张洪武集资诈骗案”“德信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17起,逮捕犯罪嫌疑人25人,经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4年不等的刑罚。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侦破案件的同时,他们及时公布案件侦办情况,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经耐心工作,未发生一起受损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该系列案件的成功破获,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精准研判,破获涉税犯罪特大案

  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坚持以“打”开路,广辟案件来源、深挖犯罪线索,利用情报导侦,开展数据化实战,成功发起鄄城县尚百丽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集群战役,并成功收网。经查:2015年至2016年期间,尚百丽公司涉嫌让北京、湖北、贵州、河南、江苏等省的二十六家企业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0份,价税合计1.12亿元,偷逃税额合计1570万元。

  该案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取证难度大,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吃苦耐劳是成功破获此案的决定因素。在侦破此案的日日夜夜里,参战干警发扬不畏艰辛,顽强拼搏,无数奉献的战斗精神,克服种种困难,夜以继日,不辞辛劳地战斗在工作第一线。

  为了取得相关证据,参战干警先后赶赴北京、贵州、武汉、南京等地,行程数千公里,调查涉嫌的上下游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尚百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经过5个月的艰苦工作,最终将6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成功收网,经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该案侦查终结后,调取的银行数据达十万余条,复印的各种票据等书面证据就达10000余份,确保了办案质量,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案的破获给予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沉重打击,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秩序。

  勇于担当,全力开展扫黑专项斗争

  自2008年以来,辖区内,以犯罪嫌疑人李志刚、李志山、李志峰兄弟三人为首,李志山之子李昌帅、李志峰之子李昌隆组织人员参与的涉恶犯罪团伙,该团伙以获取高利为目的,大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月息高达银行正常贷款利息的5至8倍,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交叉结伙,通过威胁、侮辱、恐吓、殴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迫使借款人归还高息借款,严重破坏了鄄城县的金融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该团伙共涉及高利转贷案件28起,涉案金额6110.5万元,非法获利194.2余万元;寻衅滋事案件10起,非法拘禁案件4起。

  李氏家族涉恶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资金量大,涉案当事人多。李志山、李志刚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多达上百张,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并且银行资金流转复杂,银行流水调取、分析困难。涉及违法犯罪人员众多,取证工作难度大。

  针对案件情况复杂,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7.23”专案组,在副县长、公安局长樊秀萍同志亲自指挥调度下,对李志刚、李志山等涉恶团伙案件进行侦办。专案组详细部署,分工明确,下分审讯抓捕组、资金查询组、资产查封组、调查取证组、材料审核组。办案民警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走访受害人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等方式开展侦查。

  在案件侦办中,大队民警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压力也非常大,把心思都放在案件侦办上,经常工作到凌晨才回家休息,日夜奋战在侦查破案第一线,严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经过4个月缜密侦查,成功将案件移送鄄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卷材料达4000余页,取证200余人,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2019年12月19日,鄄城县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李志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进行公开宣判,李志山、李昌帅、李昌隆等6人被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15万元,被告人李志山高利转贷非法所得194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云剑”行动抓捕目标

  2008年1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鄄城县华顺发制品厂法人代表身份,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上海贸霖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5年至2016年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多次私自购买外汇,并将外汇转入鄄城某公司账户,结汇后该公司再将人民币转给刘某某,涉嫌非法买卖外汇;2017年4月至2018年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没有实际生产的情况下,以鄄城县联航纺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09年出逃,近十年来杳无音信,但是大队始终没有放弃对李某明的追捕。云剑行动开展以后,大队利用各种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组建抓捕专班,围绕李某相关社会关系开展研判,经过不懈努力,最终确定了李某明使用的虚假身份信息,并掌握了他在青岛一带的活动轨迹。9月15日上午,抓捕专班民警赶赴青岛实施抓捕,经过7天的轮番蹲守,终于在9月22日将李某明一举抓获。

  “云剑”行动以来,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积极行动,迅速开展抓捕工作,抽调民警奔波于广东、济南、青岛等多地,行程上万里,扎实有效地开展基础工作,充分利用情报导侦手段,寻找逃犯下落,以不抓获逃犯决不收兵的决心开展了这次抓捕行动。通过三个月的工作,经过数次严密蹲守和缜密布控后,连续将李某某、刘某某、王某某等三名目标全部抓获归案,圆满完成“云剑”目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作为新时代经侦民警,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对党的忠诚融入血脉、铸入警魂,在困难面前拿出担当的勇气,用“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筑起了一道和谐稳定的安全屏障,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力震慑了犯罪活动。也展现了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初心使命和“把守望的责任给我,把安宁的生活给你”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