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0-01-07 17: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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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7日讯(记者 李玲艺 见习记者 颜秉显)1月7日下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以及6个近期宣判的涉黑恶类典型案例。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审判质效,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截止2020年1月7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审结4件,判处刑罚71人,判处财产刑436.5万元;全市法院受理恶势力集团案件11件,审结7件,判处刑罚81人,判处财产刑811万元。全市法院受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51件,审结47件,判处刑罚223人,判处财产刑1682万元。

  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全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黑涉恶财产刑统一执行活动,截止目前,已执行到位财产刑671万余元。

  本次发布会还通报了6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情况,其中重点对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通报。

  附: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如下

  一、唐为立等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

  牡丹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为立,自1996年涉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后,2002年通过多重手段四处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贩毒、开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唐为立为首的违法犯罪集团;

  被告人唐为立于2008年至2014年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不思悔改,违犯监规和他人打架,在监狱内继续收门徒,网罗黑暗力量。被告人唐为立于2014年1月23日被假释,更变本加厉地发展势力,被告人唐为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形成以被告人唐为立为首的多层塔式结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更好对该组织成员进行控制,唐为立收徒弟时都要举行正式的拜师仪式。在组织内,唐为立拥有绝对的权威,被组织成员及社会人员尊称为师父或“三叔”。组织成员违法犯罪后,唐为立提供协调,帮助减轻罪责,逃避处罚,唐为立通过此方式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成员的归属感。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被告人唐为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实现称霸一方的目的,非法介入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犯罪活动。

  被告人唐为立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黑社会组织共计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余次,其中多次开设赌场和贩卖毒品、寻衅滋事3起、非法拘禁4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故意伤害1起、聚众斗殴1起、帮助毁灭证据1起、伪造身份证件1起、其他违法行为9起。

  牡丹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唐为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李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唐为立为首的犯罪组织中其他犯罪人员也均按照法律条例进行犯罪处罚。

  二、赵永朋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单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永朋于2006年11月6日被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1年1月22日减刑释放。2012年6月29日,赵永朋伙同他人将王某某等三名被害人打伤,2014年1月23日被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年5月12日刑满释放。被告人赵永朋等人自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在山东省单县城区、单县浮岗镇李新集村有组织的实施了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壮大势力,攫取经济利益。

  2015年5月以来,该组织通过采取威胁、恐吓、毁坏财物、非法入侵、强拿硬要、任意占用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插手多起民间经济纠纷,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山东省单县城区及单县浮岗镇李新集村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扰乱单县社会治安、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犯罪14起,聚众斗殴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造成4人轻伤,3人轻微伤。

  单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永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以赵永朋为首的犯罪组织进行全面打击,依法判决。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精心审理好重点黑恶案件,确保实现精准打击。同时,充分运用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持续“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