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实行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持证车辆免检并立即放行(附办理通行证地点)

2020-01-31 09: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31日讯(记者 李玲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公安厅安排部署,自1月29日起,菏泽对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于放置《通行证》的车辆,启动免检程序,不再进行防疫检查,一律立即放行。

  为全力保障防控疫情及生活急需物资运输安全、高效、顺畅,市、县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发《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严格审核、保障需求的原则,对疫情防控和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优先保障道路通行。

  通行证发放范围主要包括生活物资类、应急物资类、应急处置类三大类。其中,生活物资类包括运输禽肉蛋奶菜等生鲜农产品车辆、运输居民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成品油市区配送车辆。应急物资类包括运输医疗、防疫救护器材设备车辆、运输防控疫情相关物资生产原材料车辆和运输援助物资车辆。应急处置类包括应急指挥车辆,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以及其他用于应急管理的车辆。

  对于放置《通行证》的车辆,各公安检查站开辟专门的绿色免检通道,启动免检程序,不再进行防疫检查,一律立即放行;在临时设置的执勤点,民警采取优先、快速放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除优先通行外,对持证车辆发生一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一律按照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要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转运物资,依法快速处理事故,尽快恢复交通。

  对于未办理《通行证》的疫情防控和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立即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采取优先、快速放行措施。

  目前,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均已成立应急机动力量,制定工作预案,对于运送紧急、重要物资、人员的车辆,根据公安机关指令予以专门交通保障。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加强交通疏导,保障道路畅通,对于疫情防控和运输生活急需物资运输车辆遇到困难需要救助的,公安机关全力提供帮助,对于非法阻滞运输车辆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一断三不断”,即“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确保防控疫情及生活急需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为方便通行证办理,特公布各县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通行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牡丹区:牡丹区交通运输局(中华西路万象城B座2号楼708房间),咨询电话 :15550781675、13695403360

  开发区:开发区管委会3楼319室,咨询电话:15866103297;

  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4楼410室,咨询电话:18205300808;

  定陶区:定陶区委二楼第八会议室(区防疫指挥部),咨询电话:13953029066;

  曹县:曹县卫健委三楼,咨询电话:0530-3319836;

  巨野:巨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08室,咨询电话:0530-8156730;

  郓城:郓城县卫健局七楼,咨询电话:0530-5378100;

  成武:成武县政府三楼东党员活动室,咨询电话:13225306444;

  单县:单县卫生健康局院内,咨询电话:0530-4662715 ;

  东明:东明县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30-7707691;

  鄄城:鄄城县卫健局三楼(六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东100米路南),咨询电话:15615309277。

  符合保障条件的运输车辆,单位和个人根据所在行政区域到相应的县区办理地点申领通行证。

责任编辑: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