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被隔离!菏泽一村5人确诊涉及2个家庭!

2020-02-10 08: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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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太平镇欧庄村隔离公告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扩散,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文件要求,特公告如下:

  一、依法对太平镇欧庄村采取隔离控制措施,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二、隔离对象包括:

  1、隔离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2、与隔离区域相关的其他特定场所;

  3、隔离区域内的动物和其他物品。

  三、隔离要求:

  1、隔离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严禁家庭和家庭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接触,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地点;

  2、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隔离场所;

  3、封闭期间由太平镇人民政府、欧庄村民委员会配合疾控部门对隔离区域进行检查、消毒等防疫工作。

  四、对隔离区域内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经指挥部批准由卫健部门送指定医院治疗。

  五、对违反隔离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后勤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由太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七、隔离期限: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2月24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隔离措施由巨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指挥部设在巨野县卫生健康局。

  电话:0530-8156730,0530-8156703。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巨野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责任编辑: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