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10家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

2020-02-14 15: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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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4日讯(记者 洪常良)日前,山东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集中救治工作,确定山东省胸科医院等10家医院作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用于集中收治服务区域内确诊患者。根据通知,菏泽市今后再确诊病例将转济宁市传染病医院集中救治。

  根据通知,山东省胸科医院收治服务区域为淄博、泰安、德州;济南市传染病医院为济南;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胸科医院为青岛、日照;烟台市奇山医院为烟台、威海;阳光融和医院为潍坊;济宁市传染病医院为济宁、枣庄、菏泽;临沂市人民医院为临沂;聊城市传染病医院为聊城;滨州市滨城区市立医院为滨州、东营。

  通知要求,现有确诊患者全部转运至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其中,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暂不转运,预计3天内能达到出院标准的不再转运。确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由患者确诊时所在市承担,患者转运所发生的费用整体纳入医疗费用,医保待遇及支付、补助政策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要根据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需求,统筹所辖市、县级医疗机构的呼吸内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院感管理等专业医护力量,在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参加医疗救治工作。孕产妇、儿童等特殊患者的救治由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所在市统筹保障。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力做好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物资的保障工作。因医疗救治需要增加配备的呼吸机、ECMO等特殊设备,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可从服务区域内统筹调配。

  鲁网记者获悉,菏泽市确诊患者已出院9例。目前,单县中心医院、曹县人民医院各1例,将在近日出院。根据省121号文件精神,向济宁市传染病院转院7例。今后再确诊病例将转济宁市传染病医院集中救治。菏泽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储备医院,做好随时启用准备,根据疫情发展和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床位使用情况适时启用。菏泽市决定由菏泽市立医院收治孕产妇、儿童等特殊患者。

责任编辑: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