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影响安置房建设的房屋被依法拆除

2020-03-05 10: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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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5日讯(记者 李玲艺)近年来,菏泽市曹县抢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高标准建设安置房,城区居民居住环境彻底得到改善。3月4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力量对银安湖片区一拒不配合拆迁工作的“尾户”依法进行了拆除。 

  据了解,该被征收户赵某某拒不配合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漫天要价,拒不签约,先后诉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败诉后依然拒不服从,并非法进京上访。其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其拒不执行法院裁定严重影响了安置房建设。为维护绝大多数公众利益,全力保障居民早日回迁,县政府决定依据法院行政判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拆除。 

  2020年1月16日,县政府依法向曹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银安湖片区一处房屋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准予执行申请。3月4日下午,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了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拆除现场,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公证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曹城街道等十多个相关部门,共计出动执法队伍和工作人员300余人,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拆除现场秩序井然。历经1个多小时,该房屋被依法全部拆除,2020年的第一例拆迁案圆满收官。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