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这19个地块开启征收!作为拆迁安置等用地

2020-03-17 16: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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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7日讯(记者 李玲艺)3月17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牡丹区2020年第1、2、3批次征收土地公告,19个地块共计土地26.56公顷,作为仓储物流、公共设施、拆迁安置、医卫慈善、商品房、工业等用地,详细内容如下: 

  

  1批次图片 

  2020年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R〔2020〕1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0.7089公顷。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公示如下: 

  地块一:位于刘庄行政村建设用地、姚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南,姚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西,姚庄行政村建设用地、刘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刘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东,总面积0.1304公顷,涉及牡丹区安兴镇姚庄行政村、胡集镇刘庄行政村土地。其中安兴镇姚庄行政村土地0.055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胡集镇刘庄行政村土地0.074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于皇镇社区林地以南,皇镇社区林地以西,皇镇社区建设用地以北,定胡路以东,总面积3.2744公顷,涉及牡丹区皇镇办事处皇镇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  

  地块三:位于皇镇社区建设用地以南,定胡路以西,皇镇社区林地以北,皇镇社区林地以东,总面积1.8035公顷,涉及牡丹区皇镇办事处皇镇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拆迁安置用地。  

  地块四:位于平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南,平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西,平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平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东,总面积0.4095公顷,涉及牡丹区小留镇平庄行政村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五:位于洪福社区建设用地以南,洪福社区建设用地以西,洪福社区建设用地以北,洪福社区建设用地以东,总面积0.1249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洪福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六:位于洪福社区建设用地以南,洪福社区建设用地以西,洪福社区林地以北,洪福社区林地以东,总面积0.0279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洪福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七:位于宏利社区建设用地以南,宏利社区耕地以西,宏利社区林地以北,宏利社区林地以东,总面积0.0317公顷,涉及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宏利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八:位于圣源社区建设用地以南,宏利社区耕地以西,宏利社区建设用地以北,宏利社区耕地以东,总面积0.0900公顷,涉及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宏利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九:位于宏利社区建设用地以南,句阳路以西,宏利社区耕地以北,宏利社区耕地以东,总面积0.1356公顷,涉及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宏利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十:位于圣源社区建设用地以南,句阳路以西,宏利社区耕地以北,宏利社区耕地以东,总面积0.3031公顷,涉及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宏利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宏利社区林地、宏利社区耕地以南,句阳路以西,宏利社区耕地、宏利社区农村道路以北,宏利社区耕地以东,总面积3.7301公顷,涉及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宏利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梅园社区园地以南,梅园社区园地以西,梅园社区园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北,梅园社区园地以东,总面积0.2613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梅园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梅园社区园地以南,国有建设用地以西,国有建设用地以北,梅园社区园地以东,总面积0.3865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梅园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牡丹区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R〔2020〕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7799835。 

  

  2批次图片 

  2020年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R〔2020〕2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0.3310公顷。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公示如下: 

  地块一:位于张屯行政村建设用地、张屯行政村林地以南,张屯行政村耕地以西,张屯行政村耕地以北,张屯行政村耕地以东,总面积10.3310公顷,涉及牡丹区皇镇街道张屯行政村土地。全部为农用地(耕地9.5323公顷、林地0.6644公顷、农村道路0.134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仓储物流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牡丹区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R〔2020〕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7799835。 

  

  3批次图片 

  2020年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R〔2020〕3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5.5204公顷,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公示如下: 

  地块一:位于纬一路以南,小留行政村耕地以东,陆庄行政村耕地以北,小留行政村沟渠以西,总面积1.1766公顷,涉及牡丹区小留镇小留行政村土地。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1579公顷、沟渠0.018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徐庄行政村耕地以南,徐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徐庄行政村耕地以北,徐庄行政村耕地以东,总面积1.0042公顷,涉及牡丹区胡集镇徐庄行政村土地。全部为耕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油坊朱行政村耕地、观音王行政村耕地以南,观音王行政村耕地以西,油坊朱行政村耕地、观音王行政村耕地以北,油坊朱行政村耕地以东,总面积1.8789公顷,涉及牡丹区王浩屯镇观音王行政村、油坊朱行政村土地。其中油坊朱行政村土地0.4261公顷(耕地0.4129公顷、农村道路0.0132公顷);观音王行政村土地1.4528公顷(耕地1.4312公顷、农村道路0.021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    

  地块四:位于国有建设用地以南,赵楼社区耕地、国有建设用地以西,赵楼社区耕地以北,赵楼社区耕地、国有建设用地以东,总面积1.0803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赵楼社区土地。全部为耕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五:位于新菏社区建设用地以南,新菏社区建设用地以西,滨河北路以北,兰州路以东,总面积0.3804公顷,涉及牡丹区西城办事处新菏社区土地。其中农用地0.0598公顷(农村道路0.0598公顷),建设用地0.3206。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牡丹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R〔2020〕3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7799835。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