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4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110起

2020-04-28 17: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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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8日讯(记者 洪常良 通讯员 周天君)为进一步全面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菏泽交警支队严格按照部局《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以及总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4月28日,菏泽交警支队召开网上新闻通气会,通报了4月份“五大曝光”情况和终生禁驾名单(共2名)。4月份,菏泽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开发区大队、高新区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6110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060起,饮酒驾驶54起,醉酒驾驶48起,刑事立案49起,行政拘留1人。

  情况通报

  王坤、张水涛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菏泽同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伟弘渣土车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存在多辆工程运输车违法闯禁区的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菏泽盛全运输有限公司有3辆重型货车有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统计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

  事故多发路段曝光:牡丹区220国道胡集镇三徐庄路口处,长江东路陈集段,黄河路与兰州路路交叉口易发生交通事故,请驾驶员朋友路过该路段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通气会上,还曝光了31辆突出违法车辆。其中包括:鲁RF9166、RE7296 等17辆违法未处理次数较多的车辆,鲁RM9799、鲁RN7833等14辆存在闯禁区违法行为的车辆。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牡丹区案例:220国道上遗落的大众车标

  220国道上,一辆电动三轮车遭遇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肇事者却选择匆忙逃逸。牡丹区交警经过数天缜密侦查,最终成功破获“3.13”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13日15时33分,有群众向菏泽市110指挥中心报警:在G220国道牡丹区都司镇北马庄村路口,一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乘车人被撞伤,肇事者已驾车逃离现场,请求民警快速出警。闻此警情,牡丹区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案发现场仅发现遗留有血迹、受害人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以及一个大众车标,其他再无物证。虽然案发在国道上,但可供办案民警调查的线索少之又少,民警随即向来车方向和逃逸方向寻找监控摄像和目击证人,也未曾找到有价值的线索。这给案件侦破造成困难。

  在对现场散落物勘查及结合其他证据确认嫌疑车辆是大众速腾牌轿车。民警经过对G220国道都司镇沿线的30余处录像逐个调取,在据案发地点5公里的一个沙石料厂的监控里,发现一辆白色大众汽车嫌疑较大,但视频录像模糊无法准确判断车牌号码及车辆具体特征。民警进一步推断,肇事车辆可能是从德上高速驶出,随即对该时间段前后驶离过高速路口的车辆进行比对。经对同一时段行经高速卡口的100余辆白色大众轿车进行排查。最终确定一辆鲁R56***牌照车辆嫌疑较大,民警进一步扩大走访范围,有群众反映事故当日夜里在都司镇一偏僻角落停留一辆车,行迹十分可疑车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群众举报车辆正是鲁R56***牌轿车。

  民警依法传唤车主郭某,郭某迫于压力到牡丹区交警大队投案,并对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并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开发区案例:开发区交警凭一条拖痕成功破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驾驶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之后,驾驶员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对伤者及时施救,这是基本常识。但仍有个别驾驶员对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责任认识不足,尤其是电动车驾驶员,肇事后存在侥幸心理,最终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近日,菏泽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在路上撞上了行人,却因害怕承担责任骑车逃逸。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第三天交警就找上门。

  男子深夜躺在路旁,事故现场疑点重重。2020年4月1日23时53分,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岳程三里河高速公路下面往东100处,一男子躺在路边,疑似交通事故。报警人是男子朋友,已拨打120。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二中队值班民警邢广勇、徐宁带领辅警赵彦鹏、赵国栋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男子已被送往医院,据报警人描述,他是伤者张某某的朋友,给张某某打电话时,有一个人接听电话称张某某躺地上了。等报警人赶到现场时,张某某躺在路沿石上面,头朝西南,脚朝东北方向。经初步勘察事故现场,民警发现路边有一些碎玻璃,但当时天下着雨,不能确定碎玻璃是否为刚刚碰撞产生。另外,在男子倒下的附近有一女子发箍。除此之外,路面上未发现其它痕迹。这时一个疑问在民警心中产生:行人张某某是突发疾病还是交通事故?如果是交通事故,张某某怎么会躺在路沿石上呢?

  勘察完现场后,办案民警赶到张某某所在医院,检查张某某的衣物是否有碰撞痕迹。但是衣物上只有些泥水,看不出其它痕迹。至此,办案民警不能判定这是否为一起交通事故。

  4月2日凌晨2时,办案民警才回到事故中队。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民警仔细观察研究事故现场图片。细心的民警发现在碎玻璃和路沿石中间疑似有一些拖拽痕迹。 此时,办案民警有一个大胆的假设,张某某被撞后会不会被肇事者拖拽到路沿石上面呢?案发现场留有女士发箍,肇事者是不是女性呢?民警断定,这个事件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复勘现场,锁定事故发生时间及肇事车辆种类。为进一步验证猜测,4月2日早上8时许,一夜未合眼的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事发路段逐一排查民用监控。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民警在距离案发现场100米左右的一处民用监控中,隐约看到了案发经过。当时正值雨夜,张某某拿着手机沿327国道由西向东步行,一个黑影快速闪过,张某某倒下。约1分钟后,步行走过来两个人,曾和肇事者有短暂交流。黑影稍作停留后,骑车快速离开。办案民警猜测这可能是一起电动车撞行人交通肇事逃逸案。由于监控中的事故现场画面很模糊,又正值雨夜,只能大体确定肇事者的逃逸路线,至于体貌特征和面部特征根本无法看清,这给追逃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办案民警努力而又细心地围绕现场进行走访询问,寻找沿线的知情人、寻访可能经过现场的目击者。但征集线索犹如盲人摸象,焦灼而又需要耐心和细致,“没见过”、“好像是”、“有可能”,群众提供的种种模棱两可的回答在逐步汇总和分析,辗转收集、研判的各类信息又在电话和询问声中逐渐排除。

  最后12小时,咬定青山揪出元凶。不抓到肇事者决不放弃!专案组民警又赶赴事故发生前来车方向和事故发生后逃逸方向,不断扩大和拓展排查范围,沿着327国道全面调取视频监控信息进行车辆比对并从中排查肇事车辆。肚子饿了就吃口方便面,困了就和衣睡一会、看监控眼睛酸了就滴一滴眼药水。随着情报信息一点一滴地不断汇集,最终在事故现场西500米一处民用监控中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监控显示,嫌疑人骑电动车从旁边的饭店出来。办案民警紧接着又调取该饭店内部的监控,从监控中发现,有三名男子在一起聚会喝酒,一直到21时46分左右才离开。其中,两名男子步行,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沿路北侧向东离开。这也与案发时间吻合。民警随即将照片放大,逐一走访周边群众。迫于压力,嫌疑人张某知道躲不过去了,只能到交警大队投案,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据嫌疑人张某供述,当晚和朋友聚会结束后,他骑着电动车沿327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由于天下着雨,视线不好,在距离行人约4米是才看清,急打方向也没有避开便撞到了一起。他看被撞的人没有知觉了,就把被撞的人拖拽到了南侧路沿石上。他担心要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没有拨打110和120,就直接骑车逃逸了。慌忙中,他的扎头发用的一个黑色的发箍落在了事故现场。

  在这37小时的竞速追逐中,办案民警没有一分一秒懈怠,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战斗精神,白天走访摸排、夜晚分析研判,不分日夜连轴转,白天顾不上吃饭、晚上顾不上睡觉,成功还原案情真相,终于将肇事逃逸嫌疑人绳之以法,公平正义终在公安民警的不懈拼搏中得以伸张!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新区案例:一男子驾车撞破护栏后逆行逃逸!

  2月14日16时,高新区交警大队分控中心接到求助称一辆满载面粉的半挂车行驶到昆明路铁路桥南进口的时候货物侧翻在了地上,需要交警同志的帮助。接到指令后,副大队长黄健带领昆明路中队执勤民警闻讯赶来,为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中队民警紧急调来车辆将货物转运,并引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正当物资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的时候,一辆面包车由货物侧翻地点北侧小路驶入昆明路向北行驶,可是该车在昆明路上正常行驶不足百米就像没有人控制方向盘一样撞向了路中间护栏,把护栏撞开后径直驶向了对向车道,事故发生后该车驾驶员并没有停车,而是在对向车道内逆行逃窜!

  正在处理侧翻物资救援的黄健立即联系大队分控中心调取逃逸车辆照片,因监控离事发地点较远,看不清车牌号,黄健只得根据车辆形态带领昆明路中队执勤民警驾驶警车沿车辆逃逸方向寻找,又安排中华路中队执勤警力在外围排查嫌疑车辆!

  若干小时候后,天色渐渐步入黄昏,太阳即将下山,可是还是未找到逃逸车辆任何踪迹,黄健返回大队,与副大队长王朝晖,综合室主任石磊一起调取肇事逃逸地点周边全部监控视频,并将该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在反复查看监控视频后,黄健当机立断:“沿该车行驶路线反方向寻找!”

  2月15日一早,黄健便带领民警沿该车驶入昆明路前的小路上寻找,经过不懈努力,果然很快便在杨店新村一处停车地点找到了肇事车辆!执勤民警立即叫来了拖车,并联系了车主,车主匆匆赶来后称对此事并不知情,是其儿子驾驶的车辆,可是他儿子现在并不在家。经过大队分控中心调取该车事发当日行驶轨迹照片,确实是一名年轻男子驾驶的肇事车辆,随后高新区交警大队对该男子进行依法传唤!

  在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内该男子叙述,他当时正在低头打开车内的空调,抬头后突然发现车前方有石头,他为了躲避石头猛向左打方向盘才撞破了护栏,可是在事故案发监控视频里显示,该车当时前方并没有任何障碍物,车身也并没有因“猛打方向”而造成的突然转向动作。

  该男子又交代,事故发生后由于自己没带手机,就先去办自己的事情,办完事情回来后将车停在了杨店新村处,然后步行返回事故现场想将护栏“扶起来”,可是到达现场后护栏已经被收拾完毕,便回了家也没有报警。

  目前,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