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市中心血站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2020-05-28 08:1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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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8日讯(记者 洪常良)5月27日上午,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丁志刚,市政府副市长曹升灵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到市中心血站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宝华陪同,市中心血站站长巨昆现场汇报了有关采供血工作情况。 

    

   

   27日上午9时许,在市中心血站,丁志刚一行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和传染病防治体系等重点环节,先后到采血科、检验科等科室进行检查,巨昆向检查组进行了简短的工作汇报。  

  多年来,市中心血站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血液质量为核心,以阻断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为重点,大力提升服务能力,保证了全市临床医疗用血安全和需求。 

  “2019年全年采集全血121566.5个单位,机采血小板6922个治疗量,献血总人数66623人,比上年分别增长4.54%、5.44%和4.85%,献血总量约30吨。固定献血者比例达到59.6%,比上年增长2.6%。400毫升献血比例占86.2%,献血量进一步优化,向医院供应各类成分血液212356.5单位,增长5.35%。今年1月—4月采集全血43816单位,机采血小板2859治疗量,献血总人数23836人,献血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7.6%。”巨昆介绍道。 

  通过实地检查,丁志刚对菏泽市中心血站传染病防治工作,尤其是对经血传播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血站全站职工贯彻执行好《传染病防治法》,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促进菏泽市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菏泽市的采供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连续12次(24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成为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张名片。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