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注重把握“三个原则”

2020-06-18 18: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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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8日讯(记者 范祥海)6月18日,鲁网记者从菏泽市召开的乡村振兴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建刚介绍了村庄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规划,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发挥引领性作用。长期以来,各类村庄规划在支撑农村建设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2019年,国家、省相继下发文件,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菏泽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村庄分类。对全市现状村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种类型,完成了村庄分类。二是优化村庄布局。在全面分析村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传统历史、人文底蕴及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围绕“小变大”“弱变强”“空变实”等思路,有序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2019年,在全市选择了132个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迫切的村庄做为试点,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已经通过专家论证。今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应编尽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家推出的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菏泽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农村居民点数量多、布局散,占地面积大、利用效率低,“一户多宅”、超标准占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村内空闲宅基地比例超过10%。近年来,菏泽市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对使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总体进展顺利,效果比较明显。根据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3.19万亩。自2006年开展试点以来,菏泽有序、分步实施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区546个,建设安置社区208个,验收复垦面积9.86万亩,平均每年实施7000余亩。  

  具体工作中,菏泽始终注重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把95%以上群众同意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拆不拆、往哪搬、怎么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稳妥推进。坚持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提供“两层独院”“3+1联排式低层住宅”“6+1单元式多层住宅”等多种住宅模式供群众选择,对于贫困等低收入群体,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周转房。三是坚持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始终以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为目标,拓展农业生产空间;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推进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郓城县2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就是村庄搬迁整理后形成的规模良田。实践证明,“增减挂钩”作为一项有效的政策工具,在助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助力扶贫迁建乃至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等方面,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应当清醒看到,由于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全市农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的问题仍较突出,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差距依然较大,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愿望日益强烈,迫切需要统筹谋划、务实规划、优化布局,实现乡村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等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个别地方对增减挂钩政策规定认识上有偏差、操作不够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方式方法简单等问题,没有充分契合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步,菏泽将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认真借鉴先进省市典型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久久为功、稳步推进,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千村一面”。同时,认真总结评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效果,整合各部门、各领域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持政策,从市级层面研究出台规范性意见,顺应群众期盼,及时纠正偏差和问题,切实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和综合效益。今后,新建农村新型社区,均配套周转房;已建农村新型社区,也应根据需要,通过新建、改建周转房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众不增加负担也能享受基本住房保障,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