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处洗沙点、两家作坊严重污染环境被处罚取缔!

2020-07-24 17: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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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4日讯(记者 赵晓路)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三则调查处理报告。其中东明县一处洗沙点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郓城县经济开发区一家印刷作坊和塑料瓶盖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噪声、异味扰民,每次查处断电后,两家小作坊均私自接电继续生产,洗沙点和两处作坊严重污染环境被依法处罚取缔;巨野县独山镇开发区祥和业厂内一处厂房外排异味气体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具体调查处理内容如下: 

  

  柴安民洗沙点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的反映“沙窝镇沙窝村东侧,交通商混站洗沙厂,扬尘污染严重,污水排入庄家地内。”的问题后,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明县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沙窝镇沙窝村东侧,交通商混站洗沙厂,扬尘污染严重,污水排入庄家地内。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交办件共涉及两家企业,分别是东明县通立建材有限公司(交通商混站)与柴安民洗沙点。 

  1.东明县通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东明县沙窝镇沙窝行政村,该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6年9月23日经东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东环审〔2016〕72号),2017年5月2日通过东明县环境保护局验收(东环验〔2017〕4号)。 

  2.柴安民洗沙点位于东明县通立建材有限公司北侧,负责人是柴安民,该洗沙点未办理相关手续。 

  6月30日,东明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东明县通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北侧有一处柴安民洗沙点,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情况 

  7月10日,东明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针对该洗沙点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菏东环罚字〔2020〕第SW01号),给予壹万元经济处罚。同时,由于柴安民洗沙点未办理相关手续,7月11日,东明县沙窝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柴安民洗沙点采取了取缔措施,现该洗沙点已不具备再加工能力。 

  四、下步措施 

  东明县将继续增加对柴安民洗沙点的巡查频次,避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印刷作坊和塑料瓶盖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噪声、异味扰民,每次查处断电后,两家小作坊均私自接电继续生产。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的反映“经济开发区于南村小学院内一家印刷作坊,小学东100米左右一家塑料瓶盖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噪声、异味扰民,每次查处断电后,两家小作坊均私自接电继续生产”的问题后,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郓城县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经济开发区于南村小学院内一家印刷作坊,小学东100米左右一家塑料瓶盖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噪声、异味扰民,每次查处断电后,两家小作坊均私自接电继续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7月8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执法人员和开发区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经济开发区于南村小学院内一家印刷作坊胶帽作坊,经营人:张恩综,无环保设施、无环保相关手续。作坊内有闲置胶帽机2台,用于生产酒瓶及桶装水封口胶帽,该作坊在2020年3月发生小规模火灾,至今未恢复生产,现场有异味。 

  小学东100米左右一家塑料瓶盖加工作坊,经营人:张庆冠,该家庭作坊有4台注塑机,主要加工塑料瓶盖,无环保设施、无环保相关手续。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气味不明显。张庆冠系于南村人,现年27岁,身患尿毒症晚期,育有一双儿女,女儿今年8周岁上一年级,儿子5周岁上幼儿园,日常生产瓶盖主要贴补本人医药治疗费、生活费和孩子的学费。经于南村委调查核实,2019年以来,张庆冠与邻居张宗景因琐事产生矛盾,张宗景举报张庆冠瓶盖作坊,开发区管委会对张庆冠瓶盖作坊进行了依法断电取缔之后,双方矛盾仍未化解,其邻居多次举报反映。张恩综与张庆冠是父子关系。 

  经核实,该两处作坊无手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音,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在被采取断电措施后,两家小作坊私自接电恢复生产。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情况 

  郓城县开发区管委会针对该作坊采取了以下措施: 

  1、2019年12月16日下达了《清理取缔通知书》; 

  2、2019年12月27日,在“散乱污”取缔小组领导下,开发区环保办公室联合综合执法局、派出所、供电部门、社区干部对该作坊生产用电进行了强制断电; 

  3、2020年4月9日,开发区环保网格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张庆冠把生产车间内原料、产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4、2020年4月10日,开发区环保网格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张庆冠限期将设备出售或搬迁; 

  5、2020年6月24日,开发区环保网格工作人员联合供电部门对该两家作坊强制断电,并监督其生产原料、产品清空。 

  目前该作坊生产用电已切断。开发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日常巡查,认真监督辖区内企业,杜绝小散乱企业的死灰复燃。 

  四、整改情况 

  郓城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张庆冠作坊被反复举报的问题,党工委委员薛广杰、管委会副主任刘贵峰带领相关工作人员亲自参加于南村召开的村委及村民代表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化解这一邻里矛盾,千方百计对张庆冠父子和邻居的矛盾进行协调。同时,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指示于南村两委,要在生活上给予张庆冠父子两个家庭进行帮扶,确保张庆冠作坊被取缔之后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不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五、下步措施 

  郓城县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员和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确保企业依法生产。 

  

  巨野县独山镇开发区祥和业厂内一处厂房外排异味气体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的反映“独山镇开发区,祥和棉业厂内一处厂房(所挂牌子:巨野扶贫NO.09),外排异味气体。”的问题后,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巨野县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独山镇开发区,祥和棉业厂内一处厂房(所挂牌子:巨野扶贫NO.09),外排异味气体。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7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独山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独山镇开发区祥和棉业厂内厂房为菏泽国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巨野县独山镇青龙路南端路西,2019年4月17日注册成立,投资项目备案代码: 2019-371724-30-03-032524,占地而积3132平方,总投资600万元, 其中环保设备投资30万元。主要生产合成树脂瓦,主要原材料ASA、PVC、轻质碳酸钙、CPE、钙锌复合稳定剂、石蜡、硬脂酸、色粉。其年加工合成树脂瓦1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8月9日通过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菏行审字〔2019〕101031号);2019年12月企业委托山东圆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环保标准。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为全封闭状态,生产时废气收集设施运转正常,车间内外均未闻到明显异味,但存在车间内粉尘收集不到位现象。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结果 

  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运行,严格管理,确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做好各项台账记录,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提交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下步措施 

  巨野县人民政府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加强环保监管和综合治理,独山镇政府积极履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共同做好日常巡查、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