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定陶交警40分钟抓获无证驾驶报废车车主
鲁网8月6日讯(记者 赵晓路)7月29日下午,蔡某无证驾驶一辆报废车上路行驶,菏泽市交警支队定陶区大队在接到卡口预警后,仅用40分钟,就顺利抓获了车主。
7月29日15时57分时,一辆车牌为鲁E2635A的报废车在通过定陶城区东闫卡口由南向北直行时。机动组接警后立即由杜堂三棉厂蹲点守卡转向半提东闫卡口主动狙击,不到20分钟即到达狙击位置,经过10多分钟的巡查,在卡口附近将该车主抓获。面对突然出来在自己面前的交警,驾驶人蔡某一脸茫然,不知如何应对,只是机械性的配合。
交警经过信息比对,鲁E2635A欧铃货车,是在2013年12月注册登记,2016年12月审验到期后一直逾期未审验,现车辆状态为逾期审验,公告强制注销。驾驶人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定陶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对驾驶人蔡无证驾驶报废车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蔡某25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行政拘留处罚。鲁E2635A车辆依法收缴并强制予以报废。
据了解,我国对报废车实行严格的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制度:达到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处罚也十分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李孝杰
新闻关键词:报废蔡某道路行驶菏泽市交警支队定陶区大队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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