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追认菏泽人油保汉为烈士

2020-08-17 17:5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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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7日讯(记者 李朋)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追认油保汉为烈士的批复,内容显示,经审核,油保汉系原菏泽县第八区油楼村人,生前为八路军临河区区干、临河区抗联先生、临河区政府会计、油楼村农会书记,中共党员。油保汉牺牲情节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特追认油保汉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追认油保汉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0〕166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油保汉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菏政呈〔2020〕13号)收悉。经审核,油保汉系原菏泽县第八区油楼村人,生前为八路军临河区区干、临河区抗联先生、临河区政府会计、油楼村农会书记,中共党员。1947年7月24日,油保汉在李村集上不幸被临河乡蒋匪抓捕,严刑拷打三天没有向敌伪透露党组织任何秘密。7月26日,被敌临河区区长卢子斌命人押至油楼村朱口黄河大堤杀害,捆绑石头沉尸黄河。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规定,油保汉牺牲情节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特追认油保汉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