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菏泽将曝光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

2020-08-20 17: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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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0日讯(记者 范祥海)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创造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9月1日起,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菏泽市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开曝光行动。

  据悉,曝光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通技术监控和公安交警现场抓拍、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拍录、市民举报等方式进行获取对获取的违法行为视频等资料信息将定期报菏泽市文明办,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报纸等方式对违法行为及行为人所在的单位、社区、办事处(乡镇)进行公开曝光,曝光行动将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