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制定“两个方案”,明确未来五年文化旅游总体目标

2020-09-04 18:5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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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4日讯(见习记者 马静)9月4日上午,菏泽市文化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菏泽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和《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两个方案”明确了2020—2025年菏泽市文化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扶持政策。

  菏泽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耿振华,菏泽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芸,菏泽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尹慧萍,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陈新振参加发布会。

    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培育3-5个产值5亿元以上项目

  菏泽市非遗资源丰富,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项目1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31项、93项、293项、893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22位、73位、362位、982位。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数量连续多年全省第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创建一批文化生态名村、名镇;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培育3-5个产值5亿元以上和一批产值亿元以上的传统工艺支柱项目;非遗传承人群累计培训300人;市级层面打造“单县羊肉汤”“工笔牡丹画”“东明粮食画”等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每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打造1个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达到200个,每县区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达到20个。

  据悉,分类保护是《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方案》的一个创新点,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精准施策,按照保护性传承、传承性保护,保护性开发、开发性保护“四种形态”进行分类保护。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类的非遗项目分为保护性传承类和传承性保护类开展保护传承。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的非遗项目分为保护性开发和开发性保护两类进行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

  下一步,菏泽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方案》要求,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推进非遗保护传承见人见物见生活,使非遗保护成果更好、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出新光彩、新活力。

  《菏泽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方案》的“16364”

  《菏泽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内容可以概括为“16364”“1”是一个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菏泽市“231”产业体系部署,以全域旅游理念为引领,着力优化完善发展布局,串珠成线、连片成面,推动菏泽文化旅游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约发展、集聚发展、高质量发展。

  “6”是抓好六大品牌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统筹保护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擦亮“中国牡丹之都”品牌、打造水浒旅游目的地、做活非遗特色文章、传承发展祖源文化。

  “3”是推动三大产业快速发展。分别是: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发展数字文旅产业、繁荣发展演艺娱乐产业。

  “6”是实施六大行动。主要有: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推动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加快融入国家、省发展战略。

  “4”是从组织领导、财政扶持。土地政策以及人才方面落实四项保障政策。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