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同意菏泽唐店三清阁迁移异地保护

2020-11-26 14: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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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6日讯(记者 范祥海)近日,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唐店三清阁迁移异地保护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唐店三清阁迁移异地保护的批复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迁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唐店三清阁的请示》(菏政呈〔2020〕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唐店三清阁进行迁移异地保护。
  二、你市要按照法定程序在文物建筑周边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对唐店三清阁初建时期遗留的石刻和相关建筑构件进行调查清理,一并迁移。按照文物原有工艺、原有形制和原有材料开展迁移,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信息,不得随意改建、扩建,不得在文物本体周边实施影响其环境风貌的其他建设工程。
  三、你市要做好迁移工程全程监管,采取有效防护、避震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文物和人员安全。迁移工程要与文物本体修缮工程、展示利用统筹实施,避免对文物的二次干扰。迁移工程前后相关资料全部归入文物档案予以保存。
  四、你市要加强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明确迁移后文物具体管理责任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和后续利用工作。
  五、你市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整体迁移的可行性,尽量采取整体迁移方式。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由菏泽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那么唐店三清阁是个什么样的文物保护单位呢?位于哪里呢?
  11月26日,鲁网记者从郓城县委宣传部、郓城县文旅局获悉,三清阁位于郓城县杨庄集镇唐店村后街路北,始建于明代,万历三十七年维修,后又几次维修。座北朝南,面阔三间,二层楼,砖木结构,台梁式。一层门左右为日月窗,东窗内侧为木式楼梯通向二楼,二层门左右为木格窗,东、西山墙各设一小圆窗。2017年7月被郓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郓城县杨庄集镇唐店村属于地下煤矿开采区,致使该区域地层下降,地面出现区域塌陷,已列入搬迁计划。搬迁范围内涉及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唐店三清阁。
  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郓城县杨庄集镇人民政府邀请了曲阜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及山东乡土文化遗产建筑研究院对三清阁迁移进行现场勘察,对整体迁移和拆迁二种方式进行比选。根据现场勘察,三清阁周边环境复杂,村庄道路狭窄,沿途高压线路、通讯线路众多,不符合整体迁移条件,只能选择拆迁方案。并由曲阜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编制完成了《郓城县三清阁迁建保护设计方案》,根据该设计方案,三清阁随唐店村整体搬迁至唐店新村。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