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通报,一位局长、两位党委书记被问责

2020-12-05 08: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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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5日讯(记者 李朋)12月4日,中共菏泽市纪委发布关于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郭瑞,时任分管监察大队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凤江,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唐俊青因下属中队违规执法问题被问责;定陶区南王店镇党委书记马磊因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被问责;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李华伟、党委副书记兼健康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安胜因违反健康扶贫政策问题被问责。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郭瑞,时任分管监察大队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凤江,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唐俊青因下属中队违规执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多个中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擅自收取过往车辆的罚没款并且私分据为己有的情况,涉及执法人员40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本系统执法队伍管理不严、教育不够,对交通执法工作监督失职,郭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凤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俊青因无职可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责任人、违纪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定陶区南王店镇党委书记马磊因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被问责。2019年11月,市委巡察组对南王店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向该镇反馈了六个方面的问题,该镇按照全盘接受、即知即改的原则,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领导、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落实整改。但在2020年4月向市委巡察办报送的整改报告中,该镇对个例问题整改不细致不深入不全面,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没有直接回应,与市委要求存在差距,对巡察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马磊受到诫勉处理。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李华伟、党委副书记兼健康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安胜因违反健康扶贫政策问题被问责。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该院在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时存在违规收取贫困户住院押金、“两免两减半”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牡丹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李国栋未按要求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健康扶贫政策,损害贫困户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安胜受到诫勉处理;李华伟受到批评教育,对存在问题彻底整改。
  以上3起典型问题,有的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下属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有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的违反扶贫政策,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均受到问责处理,教训深刻。广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警、自醒、自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坚持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加快推进“突破菏泽、后来居上”步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