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费者同意拨打推销电话,菏泽一公司被处罚
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范祥海)今日上午,鲁网记者从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山东绿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拨打发送商业性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
据悉,山东绿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使用智能营销电话机器人拨打消费者电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警告罚款,处罚结果尚未履行。
责任编辑:李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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