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曹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韩洪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2-06 08: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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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6日讯 2月5日,鲁网记者从菏泽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菏泽市纪委监委对曹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韩洪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洪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韩洪岗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忘记初心本色,丧失党性原则,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洪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曹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