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2021-03-25 16: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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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5日讯 3月25日,菏泽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两会一节”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本网记者)

关于“两会一节”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2021世界牡丹大会、菏泽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和第30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简称“两会一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区各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价格政策,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各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游客,不得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价格宣传。

  三、各类停车场应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在公示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加价,并自觉出具正规票据。

  四、各商场、超市、餐饮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大中型宾馆酒店应严格执行最高限价政策,并在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或收费行为,自觉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费秩序。

  六、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两会一节”期间,牡丹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巡查,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