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公告!7月1日起抓拍、处罚!

2021-06-16 16: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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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6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牡丹区交警大队近期将启用以下电子警察系统设备,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电子警察系统设备设置路段、点位:

  1、西安路与华西路交叉口

   

  2、八一路牡丹区东苑小学

   

  二、启用时间

  现对其进行公示,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对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