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又一县全区域,禁售“三小车辆”!
鲁网6月17日讯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机动三轮车等车辆(以下简称“三小车辆”)依法禁售。
一、禁售区域:巨野县全区域。
二、禁售时间:自2021年7月1日起禁售。
三、对禁售的“三小车辆”按法律规定进行依法查扣;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办公秩序的行为,将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希望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三小车辆”禁售相关规定,不购进、不销售、及时下架“三小车辆”,共同营造质优价廉、安全、文明的营商环境。
特此通告。(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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