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印发《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1-07-19 15:34:00 来源:菏泽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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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9日讯 日前,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菏泽市印发《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按洪涝、干旱、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级别。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2个以上县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主要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和决口;某县区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数座大型防洪工程同时出现重大险情;某县区发生特别重大干旱或数县区同时发生重大干旱,且预报未来1周无有效降雨;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预案Ⅰ级响应启动条件情形的,优先启动专项预案。根据《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Ⅰ级响应启动后,市委、市政府成立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根据灾情险情情况,以属地为主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分组,各分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市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实施跨县区调水,限量供水、压减工业、农业用水指标、组织力量拉水送水,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旱情通报。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市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市气象部门正式解除预警信号,且预报对我市无明显影响;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河道干流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全市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