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山东银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牡丹区第二分公司被罚

2021-07-26 18: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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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6日讯(记者 靳昕 见习记者 姚殿丰)近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处罚内容显示,山东银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牡丹区第二分公司的清扫车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被罚5000元。 

  据处罚内容显示,2021年5月14日,山东银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牡丹区第二分公司的鲁RL3516清扫车在天华智慧城院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并且有《菏泽市城市管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菏泽市城市管理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其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据悉,山东银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牡丹区第二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2MA3NPRL07E,法定代表人张巍。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