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2021-10-18 16: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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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8日讯 10月18日,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全文如下:

   2021年10月13日和16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接连报告2例本土新冠确诊病例;10月15日,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云南德宏州报告新增本土病例2例;10月17日-18日,陕西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10月18日,宁夏银川市报告1例新冠确诊病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为持续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现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行程,积极配合管控。10月8日以来自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入菏返菏人员,10月1日以来陕西西安市,甘肃嘉峪关、张掖市,内蒙古额济纳旗,宁夏银川市及后续发生本土疫情地市入菏返菏人员,或与病例有景区轨迹重叠史(平湖山大峡谷、丹霞地质公园、嘉峪关、胡杨林等景区及国家、地方流调信息披露的最新轨迹)的人员,或自身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的,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加强个人防护,遵守防控规定。上述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来菏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抵达后立即进行1次检测。对中高风险区人员、与病例有景区轨迹重叠史的人员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全体市民应坚持勤洗手、规范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三、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请全市市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如无必须,近期不要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四、自我健康监测,及时就诊就医。请全体市民平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关注重点场所,严控会议活动。各类场馆、文化经营场所,各类商超、宾馆、酒店、浴池、健身馆等公共场所,各交通场站、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近期确需举办的跨省份会议活动,要严格参会人员范围,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人员以及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禁止参加。

   六、及时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请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请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同时,建议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接种流感疫苗,降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