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迈入依法严管的新阶段!菏泽市正式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

2021-12-28 16: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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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8日讯(记者 靳昕)12月28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菏泽市水务局颁布了《地下水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条例》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菏泽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55.7mm,当地水资源总量20.61亿m3,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43 m3,低于山东省平均水平,不足全国水平的八分之一,为严重缺水地区之一。地下水是菏泽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6.70亿m3,占当地水资源量的81%,地下水供水量超过全部供水量的53%。 

  近年来菏泽市严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积极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节约和保护工作。 

  菏泽市近年来治水保水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明确了地下开发利用上限,确保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二、优化菏泽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布局,修复了地下水生态环境。三、强化节水与水源置换综合施策,深层地下水压采工作稳步推进。四、制定落实差异化政策,从源头上加强地下水保护。五、加强地下水管理考核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制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下水迈入依法严管的新阶段。《条例》较其他水法律法规,提出的地下水管理制度措施更全面、更具体、更专业。一是在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与规划编制方面,明确了调查评价程序和内容,完善了规划编制程序,强化了规划衔接。二是对地下水节约与保护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在地下水超采治理方面,为防治地下水超采,《条例》规定了规范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强化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管理、规范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在防治地下水污染方面,规定了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细化防止生产建设活动污染地下水的制度,细化防止土壤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制度。五是在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方面,要求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地下水监测,加强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