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暨全市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会召开

2022-03-14 16:19:3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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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4日讯(记者 洪常良)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全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3月14日上午,菏泽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暨全市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会召开。菏泽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刘红,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绍增出席会议并为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为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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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首先发布2021年度消费投诉热点信息和老年消费警示信息,接着宣读菏泽市消费者协会表彰决定,25家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银座家居、汽车行业协会分别代表受表彰单位和维权服务站发言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绍增在讲话中对今年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重点强调和安排部署。00cd2cdc4f667f1f2479ec639d7aaed

  会议指出,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环境牵动民生、事关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消费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群众满意导向。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放心消费在菏泽”创建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诚信菏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去年12月,全市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主体达54.7余万家,培育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8余万家,名列全省第四名。受理投诉举报2.7余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4.99万元。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发展数量6.66余万家,位列全省第一。

  会议强调,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抓住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四个最严”要求12条措施,对违法行为坚决顶格处罚、处罚到人、行刑衔接、应曝尽曝,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消费环境建设;结合菏泽实际,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基础上,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放心消费在菏泽”扩面提升行动,并列入今年重点攻坚事项,将创建范围扩展到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 

  会议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监管为民理念,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竭心尽力解决好群众消费中的烦心事、愁心事、堵心事,在服务群众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环境治理格局;共促“消费公平”,打造“诚信菏泽”,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放心消费在菏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