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最新人事任免
2月29日,牡丹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表决了《牡丹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代表“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五个一”实践活动。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任晓民、张龙锋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进升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伟为区人民法院牡丹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洪娟为区人民法院皇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利荣为区人民法院小留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春燕为区人民法院马岭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保山为区人民法院高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慧君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郭军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41号公告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8号公告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2月29日决定:
接受储刚皓辞去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9号公告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2月29日任命:
田红堂为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免去:
储刚皓的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0号公告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海林的提请,于2024年2月29日决定任命:
王方领为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井泉的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1号公告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东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伟的提请,于2024年2月29日免去:
于琳娜的东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