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这一范围内房屋即将启动征收!

2023-01-10 15:07:29 来源: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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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牡丹区太原东路贯通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现决定征收菏泽市牡丹区太原东路贯通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区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黄河路至双河东路段、太原东路建设范围内(以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菏泽市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四、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