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菏泽城区部分道路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2023-04-03 10:58:01 来源:菏泽好停车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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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第32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做好期间停车服务收费工作,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好菏泽城市良好形象,根据菏发改成本(2023)4号文要求,现就调整菏泽城区部分道路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做如下公告:

  一、执行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5月5日

  二、调整路段

  1、人民路(长城路至泰山路)2、花园路牡丹园西门(长城路口至泰山路)3、天香路(长城路至牡丹园南门)4、松花江路(人民路至松花江桥)

  三、调整收费标准

  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车位使用服务费。超过30分钟后实行计次收费。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为10元/辆,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为20元/辆,电动四轮车为5元/辆。

  四、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范围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2、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