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鲁西新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正在征求意见!

2023-04-23 13:58:02 来源:菏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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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牡丹区、鲁西新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正在征求意见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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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牡丹区、鲁西新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意见》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牡丹区、鲁西新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17时30分。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0530-5899539。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hzssfb@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菏泽市长江路999号菏泽市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科(收费管理科)。

  附件:关于牡丹区、鲁西新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关于牡丹区、鲁西新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牡丹区、鲁西新区各停车场:

  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规定,结合菏泽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分类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停车场投资资金来源、社会公益性质、自然垄断性质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体育文化场馆、景区、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机场、车站),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等。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包括商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建停车场。   

  本意见所称停车场是指合法设立并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含室内停车场、露天停车场、专业立体停车楼、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等)、专用停车场。建设和开办停车场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取得的停车收入,应按政府相关规定上缴财政。

  二、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普通公共停车场

  1.车辆进入停车场1小时(含)以内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小时后开始计费,小型车每小时2元/辆, 大、中型车每小时4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2.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小型车20元/24小时,大、中型车30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以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牡丹区、鲁西新区最高收费标准。市城市管理局可综合考虑停车设施水平、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下浮,下浮后相关收费标准及时向相关部门告知。合法设立并经营的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收费与免费实施范围由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公布。

  (三)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医院停车场、车站、机场停车场、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游览参观点临时停车场等单独核定收费标准; 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位)服务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下列情况和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四)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四、停车场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停车场经营单位在停车场所及收费点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场性质、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对象、允许停放时间和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停车场收费应当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付停车服务费。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本收费标准为正式标准,自2023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 月 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公安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