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东明县纪委监委关于一起扶贫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通报

2020-12-05 08: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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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5日讯  2016年12月,菏泽东明县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李洪义(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牛治涛、县林业局果树技术指导站工作人员刘丰众、长兴集乡政府主任科员王新桥、长兴集乡扶贫办工作人员王建锋等人作为县、乡扶贫项目验收组成员,在对东黑岗行政村许庄自然村无公害蔬菜大棚项目、东黑岗自然村中药材虎杖种植项目的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尽责,在明知项目建设未达到审批方案要求的情况下,予以项目验收合格,李洪义、牛治涛、刘丰众、王新桥、王建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另外,王新桥、王建锋在东黑岗行政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致使该村多户村民在存在超标准改造、擅自改变房屋改造方式、不符合条件申请危房改造套取改造资金等问题的情况下验收合格。经研究,给予李洪义、牛治涛、王新桥、王建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丰众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把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扶贫等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以钉钉子精神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持久战,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量纪、精准问责,对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着力营造高压态势和“不敢”的氛围,不断巩固我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