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2号)
郓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郓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6月30日任命:
张素婷(女)为郓城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现予公告。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郓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晖的提请,于2023年6月30日决定任命:
张卫国为郓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丹青为郓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海龙为郓城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钱爱增的郓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保现的郓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孙晓晨的郓城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郓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郓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昌安的提请,于2023年6月30日任命:
孙元昌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涛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明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灿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亚博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亚伟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潇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婷婷为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福连的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端木德涛的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以磊的郓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郓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化珍的提请,于2023年6月30日任命:
宋林为郓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一年);
郭东亚为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于红霞的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晓林的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凤秋的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衍清的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