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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1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3月29日免去:
陈启志的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勇的提请,于2024年3月29日决定任命:
郭登为菏泽市定陶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冰为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洪生为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启志为菏泽市定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伟的菏泽市定陶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晁岳春的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董庆军的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郭登的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冰的菏泽市定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洪生辞去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洪生辞去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菏泽市定陶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