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三项机制”助力行政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

2022-12-07 10:10:4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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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7日讯  为实现“审管分离”模式下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杜绝出现监管空白,鄄城县“三项机制”助力行政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

  信息联络员互推信息机制。为确保信息互通共享,审批局和监管部门建立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审批局信息联络员负责及时将审批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并负责接收和处理各监管部门推送的监管信息。监管部门信息联络员负责及时将本部门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监管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推送至审批局,并接收和处理审批局推送的审批信息。

  “线上线下”推送结果机制。“线上”依托菏泽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审管互动系统,审批结果作出后,审管互动平台会自动获取事项的申请材料、业务信息、流程信息、审批结果等要件信息,自动分发至相关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通过审管互动平台进行认领,开展后续监管工作,形成“一批就管”的工作格局;“线下”通过书面推送的方式,审批局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需要告知监管部门行政审批结果信息等纸质文件送达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将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监管对象违法违规情况纸质材料送达给审批局。

  明确审管责任机制。审批局和各监管部门除能够即时推送、接收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推送、接收时间不得超过1 个工作日。审批局因审批信息推送不及时、不全面造成监管缺位,或因监管信息接收不及时造成行政审批决策失误的, 由审批局承担相关责任;监管部门因监管信息及与审批相关的其他信息推送不及时,造成行政审批决策失误,或者因审批信息接收不及时,造成监管缺位的,相关责任由监管部门承担。(通讯员 周阳娜)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