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鄄城县委编办“三个作”建立“重要事项”责任清单制度

2022-12-10 10:54:5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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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0日讯   菏泽市鄄城县委编办坚持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和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率为着力点,实行“重要事项”引领机构编制工作,建立“重要事项”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开展。

  “重要事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即:围绕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对本年度重要教育学习活动、重点工作任务、重要调研工作、重要改革创新等进行细化分解,以“清单”形式逐项列明,“清单”包含“重要事项”名称、工作措施、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等,明确了年度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重要事项”作引领。认真梳理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及下发的重要文件,将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健全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等8项“重要事项”列入清单,逐项明确工作措施、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实行分管领导“重要事项”担主责、亲自推、亲自抓,把“重要事项”的推进落实作为年度工作的中心点,引领机构编制工作迈向前。

  基础工作作支撑。把每个“重要事项”细化分解为若干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明确每项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完成一项基础性工作销号一项,直至此项“重要事项”下所有基础性工作完成,此项“重要事项”目标任务才算达成。截至目前,已开展基础性工作12项,完成基础性工作3项,其余各项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有序推进。

  调研学习作突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为寻求思路突破,开展“机构编制大调研”活动。每个科室针对承担的“重要事项”,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拉出调研内容、调研时间、调研方式等,引导编办干部职工从办公室走出去,到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工作一线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各部门和各镇街在职能运行、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究,为下步工作开展“把好脉”,切实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讯员 周阳娜)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