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委编办“三步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022-12-12 14:43:5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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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2日讯   菏泽市鄄城县委编办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引导全办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大局意识,转变服务理念,培养创新思维,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政治引领,实现党管机构编制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通知精神,全面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业务知识培训等多种活动,不断深入学习《条例》及相关制度文件,打好理论学习的组合拳,提高全办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登记管理,实现机构编制规范化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严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对各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业务,进行合法性、严格性审核。对受理、审查、核准三步审核通过后的单位,电话一次性告知现场复核时所需携带的纸质材料,实现业务现场办结,现场发证,“一次办成”。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法治化

  《规则》《细则》为贯彻落实《条例》和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不断调整完善相关工作规则,编发政策法规汇编,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同时推动了法治学习常态化、编制管理制度化、法治建设长效化,切实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通讯员 周阳娜)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