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妙清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3-11-20 16:55:12 来源:清风菏泽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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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菏泽市纪委监委批准,菏泽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菏泽市定陶区监委对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妙清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妙清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利欲熏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擅权妄为,以环保监管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借监管之“势”向被管辖企业出借款项并收取利息,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执法违法,知错犯错,甘于被“围猎”,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

  妙清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妙清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菏泽市定陶区监委研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李孝杰
新闻关键词:严重违法菏泽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