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顶格处罚电动车违法 严查不戴头盔等10 类行为
鲁网9月16日讯 9月15日起,菏泽市全面升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全力遏制涉电动车事故高发态势。

查处不佩戴头盔行为 并进行安全教育
当日上午 9 时,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联合丹阳办事处,在中华路与和平路口开展集中整治。现场,一名因未戴头盔被拦下的年轻小伙坦言 “着急出门忘了戴”,交警当即递上宣传资料,强调 “头盔是骑行者最后一道防线,关键时刻能保命”,小伙诚恳承诺今后改正。此外,执法人员还对逆向行驶等违规驾驶人进行教育,不少人面露羞愧。

查处不佩戴头盔行为 并进行安全教育

交警手把手教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据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中华路中队中队长丁发亮介绍,近年全市涉电动车伤亡事故占比超 70%,此次整治分三阶段推进:8 月中旬至 9 月 15 日为宣传教育阶段,以教育结合处罚为主;9 月 15 日至 10 月底进入严查严管阶段,重点查纠醉酒驾驶、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飙车炸街、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 16 周岁驾驶、不戴头盔等 10 类违法行为;11 月起转入长效治理,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戴头盔是为保障自身安全,不是给交警看的,查处不是目的,而是守护生命。” 丁发亮呼吁市民自觉遵守交规。当天,交警部门还联合丹阳、佃户屯等四个镇街办事处,在人民路与纬四路口等四个重点路口同步开展整治。(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明玉